—— 北京颉远国际旅行社 “证人失联” 案追踪调查
本网讯(记者 张剑锋) 2025 年 4 月 11 日,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北京颉远国际旅行社领队 “证人失联” 事件迎来新进展。代理游客维权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崔律师今日明确表示,将通过司法诉讼与行业治理双重路径,进一步追究涉事旅行社法律责任,并推动完善境外游维权监管体系。
一、案件核心:旅行社失职导致维权成本畸高
2024 年 3 月,北京游客刘先生在威尼斯游船行程中,新购价值 1.3 万元的手机被同团胶州盛世盈香酒业王泽轩打落入海,事后被告强硬表示和自己无关。组团公司领队-北京颉远国际旅行社员工王健强曾建议回国处理并承诺 “全程作证”,却在回国后以 “带团忙、有时差、公司限制” 为由拒绝配合法院调查,导致刘先生被迫承担跨洋寻求证据维权追责的巨大代价:耗时 13 个月、支付 1.2 万元律师诉讼费,最终胜诉确认被告责任,但原告仅获 0.6 万元赔偿,实际损失超 2 万元。
崔律师指出,旅行社行为已构成多重失职,直接造成原告取证成本大大增加: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十二条、第七十条及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后,依法负有全程保障游客财产安全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,包括风险提示、现场管理及纠纷协助等。
若因旅行社未尽义务导致财产损失(如未履行安全警示、拒绝协助取证),其行为构成违约与侵权竞合,游客可主张医疗费、财物损失、维权成本等民事赔偿;文旅部门可依据《旅游法》第九十三条对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;同时,该行为符合《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》严重失信情形,可纳入信用惩戒体系限制经营活动。
旅行社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法定责任,否则相关条款无效,其对第三人侵权导致的财产损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,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· 法定协助义务违反而非个案过失:其违反《旅游法》第六十三条 “协助游客处理纠纷” 的强制规定,通过指令领队 “拒绝作证”,主观上形成对游客救济权的系统性阻碍;
· 证据链关键环节缺失的直接责任人:放任教唆领队拒证导致境外侵权事实难以举证,客观上造成原告需自行承担证据调取费用,显著扩大维权成本;
· 行业潜规则的制度化实施:将 “置身事外” 策略作为低成本危机公关手段,暴露其对旅游者权益的漠视。
二、法律行动升级:从民事追责到制度性纠偏
针对旅行社的失职行为,崔律师已启动三方面法律行动:
1. 民事诉讼追加赔偿
将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新诉求,要求旅行社承担因 “拒绝协助维权” 导致的额外损失,包括律师费、差旅费、境外取证费等,并主张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追究其 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” 的连带责任。
2. 推动行政监管落地
依据《旅游法》第九十三条,申请文旅部门对北京颉远国际旅行社 “未履行协助义务” 行为作出顶格罚款(1 万元),并将其纳入 2025 年北京市旅游市场重点监管名单。
3. 发起立法修订建议
联合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,向旅游有关部门提交《旅游法修正案(建议稿)》,核心包括:
· 明确 “拒绝协助维权” 罚则,将罚款提升至 5 万 - 50 万元;
· 建立出境游举证责任倒置机制,由旅行社自证已履行协助义务;
· 推动旅行社信用信息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。
三、行业监管漏洞与改革实践
本案暴露出的三大监管短板,正引发全国性制度反思:
· 举证责任失衡困境:现行《民事诉讼法》要求游客自证侵权事实,如刘先生为成功维权获取证据各处奔波,而旅行社仅以 “无时间” 拒绝作证。云南、广西等地已试点 “出境游证据保全机制”,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境外证据实时存证;
· 信用惩戒孤岛效应:北京市 2024 年违规旅行社中,仅 12% 纳入信用平台且未对接金融系统。成都 “信用评价 + 联合惩戒” 模式已率先落地,对三次以上违规企业限制融资、招投标;
· 跨国执法协作空白:境外地接社责任追溯率不足 30%,盈科律师正推动中欧旅游执法合作,拟在巴黎、罗马设立 “中国游客维权服务中心”,实现境外证据互认与纠纷协查。
四、专家:需构建 “法律 + 技术 + 信用” 三维监管体系
中国政法大学王教授强调,本案折射出旅行社 “协助义务” 的法律模糊地带,建议参照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七条,对 “组织、教唆员工拒绝作证” 的旅行社负责人追究 “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罪”。北京市文旅局负责人则透露,2025 年将全面推广 “智慧旅游监管平台”,通过 GPS 行程轨迹追踪、电子合同区块链存证,从技术层面破解 “证据灭失” 难题。
五、社会反响与行业震动
事件发酵后,据了解北京出境游市场将出现两大转变:携程、中青旅等企业推出 “先行垫付维权费用” 服务;2025 年一季度 “拒绝协助维权” 投诉量同比下降 22%,显示行业对合规化的主动响应。话题 “旅行社证人失联” 网友一度热议,# 游客不应为法律漏洞买单 #登上热搜,倒逼监管部门加速《旅游法》修订进程。
结语
北京颉远国际旅行社 “证人失联” 案,不仅是个体维权的司法博弈,更是检验旅游行业法治建设的试金石。当法律追责与制度改革形成合力,当技术赋能与信用惩戒构建闭环,才能真正扭转 “游客赢了官司输了钱” 的被动局面。正如崔律师所言:“我们追究的不仅是一家旅行社,更是要为整个行业划定‘协助维权’的法律红线 —— 任何试图利用规则漏洞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,都必将付出沉重代价。”
(本文数据来源: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、中国旅游研究院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)